各市住房城乡建委(城乡建委),广德、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(局):

遵照省政府领导指示,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,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、施工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,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作息时间,特别是气温超过35°C时,应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,劳动者工作场所气温超过37°C的,应当停止工作。现结合我厅《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建质函〔2017〕1480号)要求,就组织开展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督查,通知如下:

一、督查范围

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,燃气、供水等城市公用事业单位,以及有跨市重大工程的施工企业。

二、督查内容

(一)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,所采取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、检查督查措施落实情况和施工企业、劳务单位对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;高温天气建筑施工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,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等。

(二)建筑安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。省政府安委会“百日除患铸安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;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。

(三)燃气、供水等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运营安全情况,城市桥梁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。

三、督查方式

本次督查由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带队,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进行督查。

四、督查时间

自2017年7月15日至7月18日。

五、分组安排

第一组

督查合肥市(高铁和轨道交通工程)

组长: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  张天培

成员:王胜波  程代英  胡璞  项皓

第二组

督查合肥市(房屋市政工程)

组长: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  曹剑

成员:程东海  李德俊

第三组

督查铜陵市、池州市

组长: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  王胜波

成员:颜大为  李德俊  刘志军 

第四组

督查六安市、蚌埠市

组长:厅建筑市场建管处处长  严春

成员:辛祥  方国武  徐鹏

第五组

督查芜湖市、宣城市、马鞍山市

组长: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  程德旺

成员:詹煜坤  别俊含

六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建质函〔2017〕1480号文要求,做好检查工作,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。

(二)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按建质函〔2017〕1480号文要求,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应对工作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,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,消除安全隐患,坚决避免中暑伤亡事故发生。

(三)督察组对督查中发现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,将要求立即整改,并视情通报全省。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7年7月15日